奖助速览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23-03-10


 

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实施“阳光资助工程”精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 [2023]5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及条件

1.自 2022 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以来,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需要长期治疗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虽有全额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仍无法缴纳学费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参评学生必须来源于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遭遇突发事件前没有入库需要资助的学生,应及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在校期间有不良诚信记录者、2022 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本学年有三科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学费减免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提交《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和能说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相关材料(如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治疗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材料,或全额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盖章成绩单)共2样申请材料,请如实填写,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2.班级评议:根据申请人材料及实际情况,各班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初定减免名单及等级后在全班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无异议后由班长填写好《学生学费减免班级意见》(见附件2),全班同学在意见表上签名。具体减免额度学院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已获资助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班级推荐参评同学加QQ群:472301507

 

    3.学院初审:对班级上报的减免推荐名单及等级进行评定,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学费减免名单最终以学校审核、公示、审批后的名单为准)

 

    4.学校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5.办理减免:学生被减免的学费金额直接冲抵本人应缴学费金额。(注:只冲抵学费,不含书费、住宿费等)

 

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按照学校要求,各年级、各班应于3月14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长智楼C404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纸质版——学生申请表、能说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相关材料、全班签字的班级意见表。

    电子版——学生申请表(附件1)、能说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相关材料班级汇总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197457006@qq.com

 

附件下载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3月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