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速览

材环学院关于推荐第三届“青春榜样·照亮成长”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人物的通知

浏览:时间:2023-03-29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第三届“青春榜样·照亮成长”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人物推举活动的通知》(长大学工通 [2023]6 )要求,现开展材环学院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人物推荐工作。

一、推举条件

(一)我校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代偿等均属于享受资助政策范畴。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三)在克服学习生活困难、参与社会志愿公益、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投身军营服役等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四)已获评过典型人物的学生不重复推举参评。

二、推举类型

1.学业标兵。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设甲等奖学金(累计)两次(含)以上;能帮助同学共同学习进步,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励志之星。热爱生活,直面逆境;自信自强,战胜逆境。

3.公益志士。有强烈的奉献精神与助人意识,积极投身校内外各种志愿公益服务,个人事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与社会价值。

4.创新新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5.军旅先锋。响应国家强军兴军号召,积极应征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军事素质过硬。退伍复学后保持优良作风,积极发挥先锋引领作用。

三、推举流程

(一)个人申报或他人推荐。申报人(推荐人)填写《申报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 2000 字左右;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事迹内容重点突出,生动描述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励志)事迹、心灵感悟等。

(二)班级推荐。个人申报后在班级内完成汇报,班级完成民主推荐,每班级每个类别限推荐1人提交至学院,班级内无人申报的类别可不推荐。各班级推荐名单请于43日下午5点前报送长智楼C404各年级辅导员处。班级推荐同学请加入QQ群:611526700

(三)学院推举。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推荐情况,择优向学校推介 3-5 位典型人物(每个类别限 1 人)参加学校评选,最终获奖情况由学校评审。

(四)学校终选。学工处组织终选工作。

四、表彰奖励

(一)学校对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人物奖励 1000 /人,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二)学校举办“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在全校范围内宣介典型人物。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329日    



返回顶部